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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平台入口:http://www.ynysw.org

2021云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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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关于恢复2021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执(从)业药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云南省执业药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告》(2021年第3号)精神,我会从2021年10月9日起恢复2021年度全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执(从)业药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时学分

全年须完成90学时的继续教育,记3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60学时,计20学分;公需科目30学时,计10分。

三、继续教育形式

网授学习、面授学习。

四、继续教育学习时间

2021年10月9日—2022年3月31日。

五、报名方式

(一)网授学习:

1.通过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报名学习。

2.通过微信公众号“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报名学习。

(二)面授学习:视疫情和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六、继续教育学习收费

(一)收费标准

1.网授专业科目学习:交纳当年会费的会员2元/学时 ,非会员4元/学时;

2.公需科目:

(1)通过“学习强国”APP,实名认证后进行学习,每年学习积分不低于1000分;

(2)通过“云南药师网”、“云南省执业药师微信公众号”免费学习。

七、学分登记

(一)参加我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人员在学习、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在云南药师网上查询、打印学分。(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查询打印→打印学分证明)。

(二)公需科目学分

1.通过“学习强国”APP学习完成的,并在我会学习专业科目的学员通过“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公需科目学分登记”将学习积分截图上传,由我会进行公需科目学分登记,上传资料经登记后,5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号在云南药师网上查询、打印学分。(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查询打印→打印学分证明)。

2.通过“云南药师网”、“云南省执业药师微信公众号”学习公需科目的学员,学习、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在云南药师网上查询、打印学分。(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查询打印→打印学分证明)。

八、前期遗留问题的办理

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21〕36号),“执业药师每年应参加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由于新发布的注册管理办理与原注册管理办法对学时要求不同,我会本着对会员负责,为会员服务的宗旨和原则,对今年上半年新注册管理办法出台前已报名参加2021年继续教育学习产生的遗留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参加网授、函授学习的学员,按照现行注册管理办法学时学分未达到要求的,我会提供免费网授专业科目及公需科目的学习(报名方式见上“网授学习”)。

(二)若已交纳的培训费高于现行培训费的学员,我会将在下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费中予以相应扣减。

九、注意事项

(一)以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而没有在云南药师网填写个人信息登记的人员,请在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之前,登录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点击“执(从)业药师人员信息登记”进行个人信息录入。

(二)2021年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请登录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点击“执(从)业药师人员信息登记”进行个人信息录入。

未在云南药师网录入个人信息,继续教育学分则无法进行查询和打印。

(三)请各位参培训学员务必在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2021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届时学习平台关闭将无法完成学习。

十、联系方式

(一)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叶老师(网授)   联系电话:0871-68896332

联系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高路2188号507室

 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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