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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执业药师协会2024年湖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湖北省执业药师协会2024年湖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执业药师

    根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药监人〔2024〕3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药监函〔2024〕2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鼓励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未注册执业的人员或其他相关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内容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执业药师应当普遍掌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包括《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工作应当掌握的行业政策法规,药品管理、处方审核调配、合理用药指导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以及行业发展需要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药品、医疗器械、生物制药的基本理论,药用包装设计、药品、医疗器械研制注册、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生物制药等专业知识及监管法律法规;药品、医疗器械、生物制药国内外前沿发展情况等。

    三、继续教育方式

    2024年,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方式以网络培训为主,脱产培训以及其他继续教育活动为辅。登录湖北省执业药师协会网站,点击进入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录学习平台,自主选择继续教育方式和机构。

    四、继续教育学时

    (一)执业药师每年参加的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1学时不少于45分钟)。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60学时。

    (二)执业药师参加网络培训、脱产培训以及其他继续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时,经审核通过后,可在湖北省执业药师协会网站查询。

    (三)继续教育学时记录应以实际完成时间计入当年有效学时,不能跨年度累计。

    五、继续教育时间

    (一)网授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 2024年11月30日。

    学习时间:2024年5月15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月1日0时0分,学习通道将关闭,为尽量规避临期学习高峰造成的网络拥堵,请各位执业药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二)脱产时间

    相关安排可登录湖北省执业药师协会官网或查看继续教育机构网站的相关公告。

    六、继续教育收费

    网络培训按90学时计(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根据省物价部门关于培训收费的有关规定(鄂价费〔2016〕139号),由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收取培训费200元/人 ,并开具增值税发票。

    七、重要调整提示

    根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我省有关规定,请相关机构与执业药师关注如下重要调整:

    (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我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年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教学质量开展跟踪、监督检查、评估等动态监测,并以此作为继续教育机构办学质量的重要标准和是否继续承担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任务的重要依据。

    (二)省执业药师协会具体承担组织协调继续教育机构的教学计划、培训方案、课程内容、授课师资等,做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各项制度的具体落实,接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督和指导。

    (三)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加强继续教育信息公开,通过自身网站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服务承诺、监督电话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时登记管理,不再实行学分制。

    (五)执业药师因伤、病、孕等特殊原因无法在当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由执业药师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可于下一年度内补学完成上一年度规定的学时。

    即2024年如需补学,只能补学2023的学时课程。请以此提示抓紧在2024年内补学完成。

    (六)执业药师参加脱产培训以及其他继续教育活动的,请各执业药师认真学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并按此标准计算学时。

    八、各继续教育机构联系方式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学院         027-83692311

    湖北中医药大学              027-68890224

    湖北省医药商业协会            027-83348782

    武汉市执业药师协会            027-83632722

    九、湖北省执业药师协会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北路5号,5层A区5A-2-13室

    电话:027-84733372   027-84733375

    (工作日9:00—17:00)

    电子邮箱:hubeilpa@163.com

                 湖北省执业药师协会

                   2024年4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www.hblpa.com/#/home/detailed?id=e6f64424873e4837a64736dd59439670&articleType=44800b7b807d4ab38d6715c5ca7999f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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