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核查后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对考试结果合格的考生,国家旅游局委托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九、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报考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2018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结果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十、培训、教材及考务
坚持“培训自愿”及“培训和考试分开”的原则。各设区市旅发委(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发局不能直接承担导游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但要选择和委托有良好教学条件和师资力量的旅游院校或培训机构承担考前培训任务。承担导游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单位不得承担导游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及现场考试工作。
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更多信息请登录海峡旅游人才网(www.510hr.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海峡旅游人才”查询。
2017年导游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导考委负责,福建海峡旅游人才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十一、联系方式
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
联系人:邓娉婷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671983
技术支持:叶烽 电话:0591-83370069-806
QQ:19519030
报名系统客服电话号码:021-61948895
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