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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建设行业二级执业注册管理系统入口:https://zcry.gsszczx.com

甘肃省建设行业二级执业注册管理系统

甘肃省建设行业二级执业注册管理系统入口:https://zcry.gsszczx.com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简化我省建设行业二级执业人员注册流程,全面实现注册业务全程电子化审批、注册事项"零跑路"、注册证书电子化,新版《甘肃省建设行业二级执业注册人员注册管理系统》于2020年5月11日正式启用。

技术咨询电话:4008206660(咨询时间:正常工作日9:00至17:00)

移证通手机APP咨询电话:4008206660(咨询时间:正常工作日9:00至17:00)

业务咨询电话:二级建造师:0931-8481724;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师:0931-8436230;

(业务咨询时间:正常工作日8:30至12:00,14:30至18:00)

常见个人操作常见问题解答

1、申请注册人个人实名认证通不过?
答:申请注册人本人手机号码和本人身份证、姓名没有绑定(在公安系统修改过名称或身份证号码的,必须用最新的身份证信息,手机号码也是要用最新的身份证信息办理的;家庭一拖三等捆绑式的手机号码,不是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号码,不能使用);个别手机型号不支持,换手机卡到普遍性的手机上使用。
2、手机APP上操作不了业务?
答:本注册系统个人使用的手机APP,只是进入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的“通行证”,不能在手机APP上申请任何二级注册业务。所有的注册业务必须利用手机APP扫码登录电脑版个人系统或者用已经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登录甘肃省政务服务网方可申请。
3、个人扫码登录电脑版或者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登录不了?
答:实名认证、人脸识别、个人签章没有完成;系统中提示信息错误或个人资格证信息或者注册信息与本人身份证号码、姓名不符或无信息,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注册中心进行现场修正。
4、个人扫码登录电脑版后,页面空白或申请业务灰色?
答:电脑网页浏览器问题,更换浏览器尝试(推荐IE、360安全浏览器兼容模式)。
5、个人申请电子换证,又申请其他业务,无法进行?
答:本系统只支持进行完成一个业务后,才可以开展其他业务。这种情况可以不申请换证,直接进行增项、延续其他业务,新的业务批准下来,就是新的电子证书,其中包含前面没有换证的专业。
6、个人在系统申请业务时,照片传错了,且新的电子证书已经生成,怎么处理?
答:无法处理,按操作说明申请注销注册业务,注销完成后,重新做初始注册。
7、个人在申请延续注册时无法申请,显示灰色?
答:延续注册系统设置只能在有效期日期前3个月(90天)内申请,不能超过3个月(90天)以上超前申请;有效期到期没有做延续注册,系统自动注销,请申请初始注册业务。
8、电子证书换证业务如何换、需要多长时间?
答:用已经实名认证的手机移证通APP扫码登录个人版,选择电子证书管理,点击申请换证,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规头像照片,上报即可自动上传至省级管理系统。省级管理系统换证需要统一签发电子印章,需要5个工作日左右。
9、注册业务需要多少时间可以打印电子证书?
答:初始、增项、重新注册业务均需要公示5个工作日,待公告后统一签发电子印章,业务周期为15个工作日左右;注销业务需要5个工作日左右。
10、原纸质二级注册证书遗失如何补办?
答:二级纸质注册证书遗失不需要补办,直接在甘肃省建设行业二级执业注册人员管理系统中申请换发电子证书。
11、办理注册业务之前需要先换发电子证书吗?
答:不需要,注册业务可以在未换电子证的情况下直接办理,注册业务完结后会签发电子证书,不需要提前换发电子证书。
12、电子证书换发业务是否有时间期限?
答:二级建造师纸质注册证书在2021年1月1日起作废,2020年年底之前有办理其他增项、延续等注册业务的不需要专门换发电子证书。
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在2020年底前完成申请电子证书。
所有二级工程师没有按时完成申请电子证书的,不再有单独申请电子证书业务,等进行延续业务时系统生成电子证书。若不等延续注册,且急需电子证书的,须先进行注销注册,再进行初始注册(重新注册)获取电子证书。
13、电子证书换发或申请业务成功后下载电子证书不显示住建厅电子印章?
答:使用“福昕OFD阅读器”软件打开电子证书。
14、在原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中已办结的注册业务,还需要在新二级注册系统中重新发起注册申请吗?
答:不需要。原系统中完结的注册业务数据已同步到新系统中,不需要重复提交注册业务。
15、注册业务的公示、公告在哪里查看?
答:在我中心网站主页甘肃省建设行业二级执业注册人员注册公示公告中有查看窗口。
16、注册业务已经公示了,过几天在公示里找不到了?
答:本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后,自动撤销,可在已公示完成项目中查询。且转入下一步领导签字和申请建设厅电子盖章程序中,待公告发出后,个人即可登录个人系统打印电子证书。
17、个人操作中,为何有的业务显示灰色,无法点击申请该业务?
答:业务显示灰色表示该人员可能已发起业务申请,待前一业务完成后方可申请或无资格提交该项业务;更换浏览器(推荐IE、360安全浏览器兼容模式)。
18、如果二级建造(造价)师人员考取了多个专业,如何注册?
答:现注册系统中无主项、增项专业之分。个人可一次性初始注册多个专业,若有已注册专业,可一次性增项多个专业,注销时可以选择多个专业一次性注销,也可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注销,保留其他专业。
19、二级注册人员即将到期,疫情期间无法参加继续教育如何处理?
答:由于疫情期间情况特殊,即将到期需要办理延续注册的人员,可以在注册申请中预先填写继续教育信息(选择公司统一指定的培训单位;选择培训单位的名单中没有的,可选择其他,录入培训单位名称),待疫情结束培训单位开班后补做继续教育,已过期的人员注册系统会自动注销,须选择重新注册(初始注册)业务,继续教育信息填写方式与延续注册一致。
20、如何查询本人的二级注册工程师是否注销?
答:在我中心网站甘肃省建设行业二级执业注册人员管理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注册人员信息查询”点击查询,无个人信息即为已注销。
21、个人发起注销申请后企业签章上报,与企业直接发起注销申请结果有没有不同?
答:两种方法均为正常注销注册业务,效力相同;企业发起注销,主要为该注册人员失联、去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其他特殊情形。
22、申报业务时显示“数据异常”如何处理?
答:首先确认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是否存在变更、未领取的情形。如果存在资格证未领取问题,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至注册中心领取后,取消异常;如果以前存在投诉情形被设为异常的,撤销投诉后取消异常;如果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号码存在重复、错误,请注册人发送信息变更表(中心网站下载)及扫描件至省级邮箱3525103972@qq.com(二级建造师)、21704789@qq.com(二级造价师),315279026@qq.com(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师),省级修正后信息上报系统,建设厅审批颁发新的电子证书;个人登录个人系统下载、打印电子注册证书。
23、业务上报后,如需要撤销业务如何操作?
答:如果业务申请企业未签章,由申请人在个人系统删除业务,重新操作申请。如果业务经企业签章后已上报至注册中心,必须在申请业务当天或第2天,由注册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及企业介绍信到我中心申请退回,我中心核实企业后予以退回;延续注册、注销注册、企业更名、个人电子证书换证(申请)业务为系统自动受理,为确保受理时效不予退回,请个人和企业在申请业务前仔细确认斟酌。
24、注册业务上报了,系统还没有受理?
答:系统没有受理的一般为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为确保个人、企业申请信息准确,预留2天退回时间,在企业签章上报后第3天进行受理。
25、在个人没有申请换领电子证书的情况下,因姓名及其他信息变更、企业更名业务(这2种业务没有录入照片功能),个人产生的电子证书上没有照片?
答:和省注册中心联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在省注册中心现场确认,进行录入。因路途遥远、不急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可申请注销注册,完成后再申请初始注册(重新注册)。
26、个人申请业务甘肃省政务网没有注册怎么办?
答:因省政府统一要求,申请业务要统一入口至甘肃省政务服务网,所以我中心申请注册业务跳转至甘肃省政务服务网,政务网必须要申请注册,用本人的实名认证的手机号注册登录,方便快捷;进入后选择住建厅进入申请业务端口,按提示申请。
企业常见问题
1、企业锁插上后,发现本单位的注册人数不全?
答:本系统自动设置为注册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注销,因此企业锁能看到的本公司注册人员是在有效期内的。督促过期注销的本人按操作说明,重新进行初始注册。
2、企业锁插上后登录系统,页面功能显示不全?
答:电脑网页浏览器问题,更换浏览器尝试(推荐360安全浏览器兼容模式)。
3、企业锁插上后只能看到注册人是否领证,无法打印证书?
答:电子注册证书只能是注册人本人在个人系统打印。
4、个人申请业务签章后,企业锁看不到?
答:查看企业锁里的信息是否准确,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和营业执照一致,如果不一致,寄回锁子(附营业执照复印件,背面加盖清晰的单位公章)重新制作CA锁;更换浏览器。
5、企业单位更名如何申请?
答:在企业信用代码没有变化的情况下,本系统企业更名,必须重新办理CA锁后,在系统里面可以对所有人员或部分人员(在原企业名称已经做业务的不影响)进行单位更名操作;个人因有效期即将到期可不必和单位统一操作,可单独申请延续注册,完成后若名称不一致企业再做更名业务。
6、几个企业合并如何操作?
答:重新申请新企业的CA锁。其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没有变化的企业注册人员,由新企业做单位更名,其他信用代码有变化的企业的注册人员必须在原企业注销后,在新企业做重新注册;如果几个企业合并后产生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有的原企业注册人员在原企业注销后,在新企业名称下做重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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