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综合业务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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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考试须知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简称“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准入条件且经考核合格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为方便驾驶员报考,特制订本须知。
一、准入条件
(1)具有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
(4)具有广州市户籍或者已在广州市办理居住证;
(5)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的公民。
注意事项:“已在广州市办理居住证”是指已在广州市办理居住登记并持有广州市签发或签注的《广东省居住证》。
二、报名申请
(一)网上预约。
驾驶员登录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wyc.gzjt.gov.cn),预约现场报名的时间、地点。
(二)现场报名。
驾驶员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时间和地点到现场报名(报名点地址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提交申请材料。各报名点受理报名后,将分别提交市交通部门和市公安部门审查,审查通过的安排考试,审查不通过的退回申请材料。
(三)申请材料。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原件(收取)(由报名点打印后交由驾驶员签名确认);
2.身份证、广州市公安部门核发的驾驶证原件(核验)及复印件(收取);
3.广州市居民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原件(核验)及复印件(收取);
4.初中以上或同等学历证书原件(核验)及复印件(收取);
5.广州市医疗机构出具的近1年内体检报告(报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核验)及复印件(收取);
6.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承诺材料原件(收取)(承诺材料样式详见附件);
7.符合规范的IC卡从业资格证数码电子照片(收取)(广州市符合条件的照相单位名单详见附件,更多信息可登录以下网址查询:http://www.gzdx.net.cn/);
8.驾驶员委托网约车平台公司代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收取),以及网约车平台公司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及复印件(收取)。
注意事项:
1.由于申请人数较多,请驾驶员先通过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综合业务管理平台预约报名时间和地点,预约成功后再前往报名点现场提交材料,以免造成不便。
2.未经网络预约直接到报名点现场报名的,须待当天已预约驾驶员全部完成报名手续后,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点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时间若有调整,以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公布信息为准。
三、从业资格培训
(一)全国公共科目。
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学大纲的通知》精神,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培训共28个学时,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出租汽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知识。
(二)区域科目。
依据《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关于印发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培训大纲的通知》精神,网约车驾驶员区域科目培训共16个学时。其中,区域科目基础知识培训内容包括广州市网约车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地理交通概况、服务规范、营运安全知识、语言沟通能力等;区域科目应用能力培训内容包括车辆安全检视、营运服务技能、汽车驾驶能力等。
注意事项:驾驶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培训。
四、参加考试
(一)考试时间安排后,由报名点(或培训单位)发放准考证,并电话或者短信通知驾驶员及时领取,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驾驶员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前往考试。
(三)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成绩表将在报名点(或培训单位)的成绩张贴栏公示。
注意事项:
1.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免收考试费。
2.考试不合格的,请向报名点(或培训单位)提出补考申请。
五、领取证件
全国公共科目、区域科目基础知识、区域科目应用能力均考试合格的,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由报名点(或培训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告知驾驶员,请及时前往报名点(或培训单位)领取证件。
注意事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免收工本费。
六、咨询、投诉方式
(一)驾驶员对上述事项如需咨询,可拨打各报名点的咨询电话(详见附件)或96900进行咨询,或者登录广州交通信息网(http://www.gzjt.gov.cn)、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wyc.gzjt.gov.cn)查阅相关办事指南。
(二)统一投诉电话:12345。驾驶员如有投诉时,请提供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如实反映相关问题并提供相关证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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