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北京市非居民用水价格有关问答
1.非居民水价何时调整?
答: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北京市非居民用水价格的通知》有关精神,北京市非居民水价自2016年5月1日起调整。
2.非居民用水户主要包括哪些?
答:非居民用水户主要包括工商业、旅游饭店餐饮业和行政事业。
3.非居民水价构成?
答:非居民水价由水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三部分构成。
4.调价前的非居民水价是多少?
答:调价前,非居民用户水价每立方米8.15元,其中自来水费3.52元,水资源费1.63元,污水处理费3元。
5.区域化差别收费如何划分?
答:此次非居民用户水价调整,首次实施了区域化差别收费。按照北京行政区域的划分,城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与城六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非居民用户水价执行不同价格标准。
6.调整后的非居民水价是多少?
答:调价后,城六区及其他区域非居民用户水价分别为每立方米9.5元、9元。(详见下表)
用户类别 |
水价 |
其 中 |
||
自来水费 |
水资源费 |
污水处理费 |
||
城六区非居民用户 |
9.5 |
4.2 |
2.3 |
3 |
其他区域非居民用户 |
9 |
4.2 |
1.8 |
3 |
7.使用机械式水表的非居民用户新旧水价如何衔接?
对于使用机械式水表的非居民用户,2016年5月1日以后第一次查表出账时,以调价日为划分点,根据划分点前后用水天数,按新旧水价分段计费。
以城六区非居民用户为例:
用户编号050507425,地址北苑路*号院,用水分类为批零贸易,用户水表位于朝阳区。
2016年4月14日抄表示数670,5月14日抄表示数810,本期用水量810-670=140立方米,本期用水天数30天,日均用水量为140÷30=4.6667立方米。
根据调价日前后用水天数分段计费,其中4月14日至5月1日用水量4.6667×17=80立方米,5月1日至5月14日用水量140-80=60立方米。
据此计算,本期调价前水费为8.15×80=652元,调价后水费为9.5×60=570元,合计本期水费共1222元。
8.使用卡式水表的非居民用户新旧水价如何衔接?
答:对于使用卡式水表的非居民用户,以2016年5月1日0时为划分点,划分点之前售水执行旧价,划分点之后售水执行新价。
9.哪些渠道可以了解非居民水价调整相关信息?
答:自来水集团将通过“集团门户网站”、96116客服热线电话、印制宣传折页等方式,提供非居民水价调整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