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
(一)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
学校、教师和家长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充分发挥评价过程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健康、多样发展。
(二)作为学生毕业升学重要依据或参考
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初中阶段各方面发展情况的点评,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也是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
1.作为初中毕业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高中阶段学校在自主招生时可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作为主要依据。
2.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重要依据:高中学校在招生时,切实改变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录取依据的做法;要从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综合考量,把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及其潜能作为招生的重要依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将根据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相关政策文件另行制订实施。
(三)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学校和教师要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改进教育教学行为,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提高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各县区要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数据的分析应用,为区域教育发展和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提供数据支撑。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好本县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加强对区域内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初中学校按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培训和实施等方面的经费保障,为学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供相应支撑。加强督导工作,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组织责任督学开展定期专项督导和日常检查指导。
(二)开展全员培训
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教师全员培训内容,提高教师自身综合素质评价能力、指导学生做好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工作的能力。要引导所有任课教师参与到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来,形成教育 。要加强对信息平台及时了解学生成长情况,做好人才培养工作。要着力提升教师科学应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因材施教,指引学生健康成长的能力。
(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1.建立公示制度。学校要及时将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规章制度等进行公示,提高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度;要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公示办法,既要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与信息隐私,也要畅通举报渠道确保材料真实可信。
2.建立申诉与复议制度。学生或其监护人等对评价结果或学校评价工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要依法依规进行核查确认并反馈意见。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相应的监督机制,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3.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违反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四)探索推进小学及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将覆盖从小学到高中学段,各县区要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序衔接起来,在制定标准和实施要求时要统筹设计,保持系统性和连贯性。有条件的县区要依托省信息平台积极探索开展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本实施方案从公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到2020年6月。各县区要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地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明确基本要求和具体实施标准,于2018年9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附:广东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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