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
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入口:http://39.106.38.212:8260/jg
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操作指引
一、系统概述
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是一个官方在线信息公示与查询系统,旨在公开、透明地展示梅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相关企业和执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平台核心功能包括信用信息公示、信用档案管理、信用评价与奖惩、承包商履约评价等,服务于行业监管部门、招投标参与主体及社会公众。
二、系统访问与登录
访问系统网址(http://39.106.38.212:8260/jg)进入系统首页,尚无账户的企业点击右上角的【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填报公司信息并提交注册。
企业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可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
三、企业基本信息填报
1.企业基本信息
公司注册登录之后进入系统首页,点击基础信息维护。
进入页面后,填写相关企业信息,并上传对应附件,完成后,点击提交。
2.资质信息
录入企业资质信息,点击新增,填写企业相关资质信息并上传资质证书,点击保存并提交。
3.分支机构
录入分支机构信息,点击新增,填写企业相关内容并上传相应附件,点击保存并提交。
4.录入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填写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内容并上传证书文件,点击保存并提交。
5.人员信息
录入人员信息,点击新增,填写相关企业人员信息并上传相应附件,点击保存并提交审核。
监管部门审核完成后,会出现“离职”按钮,若该人员离职,点“离职”按钮即可。
四、履约评价
建设单位注册登录后进入首页,点击“业务办理”,进入履约评价页面。
进入界面后,点击建设单位,点击右上角“新增”按钮,进行评价,评价完成后点击“保存并提交审核按钮”。
五、信用评分
1.主体信用评分
企业注册登录后,进入系统首页,点击良好行为申报,进入申报界面。
进入界面后,点击申请加分的企业类别,点击右上角“新增”按钮。
点击“评分标准”按钮,选择相关评分内容,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完成后点击“保存并提交审核按钮”。
2.信用申诉
企业在此页面点击我要申诉,进入页面后点击新增,选择申诉类型,上传相关资料后,点击提交。
3.信用修复
企业在信用修复界面,可以查看扣分内容,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3个月后,会有修复操作按钮,在此页面可进行信用修复操作。
六、企业信息异常状态
企业出现资质信息过期,或者人员社保超过3个月未更新的,系统将自动锁定企业或者人员信息,不在公示端显示该企业或者该人员信息,并在企业端显示异常预警。企业应及时进行信息维护,更新资质及人员信息。
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信息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事流程
1. 企业访问信用管理平台以总公司身份自行注册企业账号,网址:http://39.106.38.212:8260/jg。
2. 登录系统后,按要求填写信息及上传资料原件扫描件,提交审核;
3. 审核通过,即完成信用信息建档;审核不通过,则继续完善、上传信息。
二、企业信息登记需上传的相关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需附有法人身份证彩色正反面扫描件(附件1);
2. 法人授权办理登记业务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有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彩色正反面扫描件(附件2);
3. 法人营业执照,若在梅有设立分支机构的,还需上传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4.承诺书,即信用承诺书(附件3)
5. 资质证书(多个资质证书的,须分开填写、上传)。
6.《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限于施工企业填写及提交);
注: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证明材料!
三、企业信息登记须具备的主要人员要求
需上传人员相片、身份证、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全本)、社会保险凭证。(注:社会保险凭证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用工单位为其缴交的社会保险证明,并需加盖社保部门业务专用章。)
1.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人数均不限。
2. 工程监理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数均不限。
3.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各专业负责人等,人数均不限。
4.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机构专职专业人员为2人以上(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其他人员为具有工程造价专业的预结算人员,人数不限。
5. 其他企业或机构人员配备,由企业或机构按业务开展需求(参与项目的人员各专业人员)进行人员信息登记。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信息填报应完整。企业应完整填报基本信息、资质信息(有资质的企业类型)、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及人员信息,并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公示端显示且生效。
(二)系统自动锁定规则。
1.企业资质过期,系统自动锁定,不在公示端显示信息,并在企业端显示异常预警。企业应当及时进行信息维护,更新资质信息,上传最新资质证书。
2.人员社保3个月未更新的,对人员进行锁定,该人员不在公示端显示信息,并在企业端显示异常预警。企业应当及时进行信息维护,更新人员社保。
(三)企业信用评价规则。
企业信用评价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自动在信用平台公式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评分有异议的,企业需在公示期内系统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审核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查工作需进行技术检测鉴定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回复期限内)进行核实。核实通过企业申诉的,则系统自动撤销该评分;核实驳回企业申诉的,公示期后由系统自动进行加分/扣分。
对评分无异议的,系统在公示期满后自动进行加分/扣分。
注:各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信息,由各级住建部门相关科室/股室或委托机构依照监管职责,对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计分标准中界定的不良行为核查取证后录入平台进行扣分。
(四)其他事项
1. 所有信息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并对本企业(或机构)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性负责。
2. 上传系统的相关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且上传的照片、证明材料图片应完整清晰可辨。
3. 以上提供的资料,若要加水印,可标有‘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再次复印无效’相关字样,不收其他用途的水印的资料。
五、联系信息
1. 联系部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2. 联系电话:0753-2244629;技术支持:QQ群:861110787、585911379、559636922。
3.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14号。
附件1
法人代表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经营范围: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附件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证明书
本人(姓名)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同志,为我方办理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办理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相关事宜,代理人在其权限内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司均予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委托期限: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被授权人:(签名)
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日期: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说明:1、委托书内容要填写清楚、真实,涂改无效;
2、委托书不得转让、买卖。
附件3
企业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加强企业诚信自律,建立企业信用经营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公开承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经营活动正常秩序,不违背社会公德,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二、本单位在信用管理平台提交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如有虚报、造假、瞒报或错报等情形,本单位愿意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
三、本单位今后将及时维护和更新信用管理平台中与本单位相关内容,因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