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广灵县市场主体年报公示通知
广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场主体公示2021年度年报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凡是2021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当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http://gsxt.gov.cn),填报2021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即时信息公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除外)还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6.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逾期未报送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公示,形成永久的失信记录。
广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