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用于出租的房产是否免征房产税
问:事业单位用于出租的房产是否免征房产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规定:“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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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六、关于免税单位自用房产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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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房。”
因此,事业单位用于出租的房产不属于上述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