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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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财政局网站权威提供深圳宝安区财政会计管理信息。
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3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联系电话:0755-27759047(减税降费投诉、举报热线)、0755-27757182(政府采购投诉热线)、0755-27752148(会计服务热线)
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二)拟订区财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等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区级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区预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区总预算的执行。管理各项区财政收入,牵头落实向区人大和上级部门报告全区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管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政票据和政府罚没物资。制定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金支出的范围、通用标准,审核批复区各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并监督其财务活动。
(四)负责在区级政府年度预算中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落实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开展。
(五)制定和组织实施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统筹调度全区财政资金,负责国库现金管理。
(六)统筹推进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监管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