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锡林郭勒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度盟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
盟直各参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关于执行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内医保险办发[2021]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盟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一)单位缴费基数确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0年全区及各盟市劳动工资数据情况表》,2020年度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6126元,月平均工资为6343.83元。参保职工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核定: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低于2020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0%的,按80%即5075.06元核定;高于2020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即19031.49元核定;月缴费工资高于5075.06元,低于19031.49元的,按实际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基数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工资总额核定,单位月缴费基数低于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的,按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核定。
财政拨款的单位,缴费基数的核定项目按财政核定的医疗保险口径为准,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2020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0%的,以80%为基数核定。
(二)医疗退休缴费基数确定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1、一次性缴费。按照上年度的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余期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足余期费用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逐年缴费。用人单位及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至规定年限,缴费基数确定按本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确定
以2020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8%比例缴费的,建立个人账户;按4.8%比例缴费的,不建立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本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
(四)失业人员缴费基数确定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照2020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核定。
(五)大病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和退休)同时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缴费每人每年按70.00元标准缴纳:参保单位缴纳35.00元,个人缴纳35.00元;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70.00元。
二、公务员医疗补助
符合《锡林郭勒盟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锡署办发[2001]54号规定的医疗补助范围,连续参加并缴纳公务员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中央自治区驻锡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继续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1%)缴纳公务员补助,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三、工作要求
(一)按照《关于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申报缴纳工作的通知》锡医保发[2020]号,各参保单位医疗保险费严格执行按月申报核定、按月缴纳制度,每月1日至20日为人员增减和自主核定期(窗口办理),21日为强制核定期,一经核定信息将不再变更,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参保单位自行承担。
(二)各参保单位所申报的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须在本单位公示,并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公示材料单位留存以备实地核查时提供。
(三)2021年缴费基数核定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遵循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原则,线上申报网址:http://106.74.0.248:8083/Comcalogin/#/comcalogin。
线下核定缴费基数时需携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明细电子报盘(文件附表可从xmsbsj@163.com 处点击下载,密码:xmsbsj0479.)。各参保单位必须如实申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认真细致地填写所报表格,不要随意变更纸质、电子表格内容及格式,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全面、真实、准确。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