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应于考试成绩公布后20天内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并妥善保管,以备今后使用。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颁发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和海南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当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和海南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的要求,在2016年7月31日前,持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和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向申领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四、其他
(一)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报名人员可以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二)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事宜,按照司法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通知规定和要求办理。
(三)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可以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海南省司法厅及考区所在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四)本公告在司法部网站、海南司法行政网等网站发布。报名人员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各市司法局咨询电话,询问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政策。
海口市司法局:0898-68722046 68714991(传真)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北楼二层2019室;
三亚市司法局:0898-88276791 88278150(传真)
地址:三亚市新风街42号司法局办公楼五楼504室、505室。
(五)涉及网上支付司法考试费问题,可拨打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188。
海南省司法厅
2015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