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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2015福建省司法考试报名时间等考试公告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9日、20日。
 
试卷一:9月19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9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0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不得携带任何电子产品)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三)试题参考答案异议
 
司法部于9月21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9月24日晚20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凡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以在9月24日晚20时至9月28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在“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三、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11月下旬,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成绩通知单。无法自行打印成绩单的,可在2015年12月底前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颁发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妥善保管成绩单,并在司法部公告时间内,持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毕业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考试有关事项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应查阅司法部相关公告。
 
在我省工作、学习、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以在我省各考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居住在台湾岛内或外国的台湾居民,选择在我省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网上报名时,报名地点应选择福建省“厦门市”。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流程,考点考场安排、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单获取方式、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方式等事项,与内地其他报名人员相同,以本考试公告为准。
 
五、其他

(一)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可以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省司法厅和各设区市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辅导培训。
 
(二)我省报名咨询服务方式
 
凡涉及国家司法考试政策事项,可向省和各设区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电话咨询:
 
福州市:0591-83319614
 
厦门市:0592-3759062
 
宁德市:0593-2830118
 
莆田市:0594-2696044
 
泉州市:0595-28380670
 
漳州市:0596-2934126
 
龙岩市:0597-3219961/3219962
 
三明市:0598-8241795
 
南平市:0599-8620908

福建省:0591-83785725/83714840
 
凡涉及网上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向信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电话咨询:(010)88177422,(010)88177421。
 
凡涉及网上交纳考试费问题,可向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咨询:400-8877-945,13599962923,18950499051。

福建省司法厅
 
2015年6月4日

速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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