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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电子申请系统:www.cponline.gov.cn

专利电子申请系统:www.cponline.gov.cn

问:如何获取电子申请的纸件通知书副本?
 
答:目前,专利局自动发出受理阶段和授权阶段的盖有专利申请受理章的纸件通知书副本,其它通知书可以登录电子申请网站,进入【业务办理】栏目,选择【纸件通知书申请】,指定通知书,在线提交请求。其中,发文日以电子发文日为准。
 
 
 
问:怎样重复下载电子通知书?
 
答:登录电子申请网站,进入【业务办理】栏目,选择【通知书重复下载申请】,指定通知书,提交请求。正常情况下电子通知书只能下载一次。
 
 
 
问:电子申请网站上【通知书验签】栏目的作用是什么?
 
答:通知书验签的作用是对电子通知书压缩包进行验签,验证是否是专利局发出的电子通知书。
 
 
 
问:提交的电子申请在哪里可以查询到?

答:可以登录到电子申请网站后,在【业务办理】中的【提交案件情况查询】中进行查看。
 
 
 
问:如何知道我的通知书下载情况?

答:可以登录电子申请网站在【查询服务】中的【电子发文查询】中进行查看。
 
 
 
问:电子申请网站用户信息中的“提示方式”有什么作用?应当如何设置?
 
答:为了方便电子申请用户了解电子发文情况,国家知识产权局现已开通电子发文的手机短信提示服务,用户可以随时在电子申请网站用户信息的“提示方式”中增加或取消“短信提示”的选项。用户定制“短信提示”服务后,指定手机在电子发文当日收到相应的短信息,提示用户接收并查看通知书。
 
 
 
问:提交后的文件可否到专利局的网站上查询到?
 
答:可以登录电子申请网站,在“提交案卷情况查询”中下载扫描件进行查看,或登录中国专利查询系统进行查看。
 
 
 
问:是否只有电子申请用户才能网上缴费?
 
答:目前,网上缴费功能只针对电子申请用户开通,需要网上缴费的,需先注册成为电子申请用户,而需要缴费的申请可以是纸件申请或电子申请。
 
 
 
问:忘记登录密码了怎么办?
 
答:可以通过电子申请网站首页的“找回密码”功能进行找回,重新生成的密码将发送至注册时留下的邮箱中。
 
 
 
问:希望异地(非第一申请人归属代办处)获得受理通知书的纸件副本,如何操作?
 
答:登录电子申请网站,在用户信息维护中,选择“归属代办处”,设置成功后,可在发文日起3日内,到相应的代办处打印领取纸件通知书副本。
 
 
 
问:关于电子申请文件的格式要求和提交规范哪里可以获取?
 
答:访问电子申请网站,在相关规范栏中可以下载。

问:电子申请系统可以接收哪些文件?
 
答: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及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可以接收XML、WORD和PDF 3种格式文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目前只能接收XML格式文件。
 
 
 
问:使用电子申请客户端成功提交申请后,没有收到电子回执如何处理?
 
答:收到电子回执才表示专利局接收到了电子申请用户提交了申请文件。如果成功提交电子申请后,没有立即收到电子回执,电子申请用户可以点击客户端的【接收】按钮,点击【获取列表】下载电子回执。收到回执后,应认真核对回执内容。
 
 
 
问:当使用电子申请客户端正式提交申请时,签名证书一栏是空白的,未显示证书该如何处理?
 
答:首先,电子申请用户应确认是否已经在电子申请网站上成功下载了数字证书。如果成功下载数字证书后,签名证书一栏仍是空白的,请在电子申请客户端【系统设置】中选择【选项】,确认证书目录里选择的是生产环境,数字证书将会显示在【证书管理】列表中。
 
 
 
问:对于以电子申请方式提交分案申请的,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交原案申请的申请文件副本?
 
答:对于以电子申请方式提交的分案申请,申请人一般不需要提交原案申请的申请文件副本或者原申请的国际公布文本副本等。审查员认为需要的,将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
 
 
 
问:以电子申请方式请求费用减缓的,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交相关证明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答:申请人在提出电子申请时,请求费用减缓并按规定需要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的,应当同时提交证明文件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未提交电子扫描件的,视为未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以电子申请的方式请求费用减缓且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交存总委托书的,申请人可通过电子申请客户端填写专利代理委托书电子模板并勾选相关声明后,无需提交相应的专利代理委托书电子扫描件。
 
 
 
问:提交涉及核苷酸或者氨基酸序列的电子申请,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交包含相关内容的光盘或软盘?
 
答:对于涉及核苷酸或者氨基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电子申请,申请人可直接通过电子申请客户端提交符合规定格式的序列表,不需要提交包含相关内容的光盘或软盘。
 
 
 
问:电子申请的证明类文件是否需要提交证明文件的纸件原件,目前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10年8月11日发布的《关于专利电子申请有关事项的业务通知》的规定,申请人办理电子申请各种手续时,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或者专利审查指南中规定的应当以原件形式提交的相关文件,申请人可以提交原件的电子扫描文件。审查员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原件。上述规定于2010 年8 月16 日已正式实行。
 
 
 
问:对于电子申请,哪些文件可以以纸件形式进行提交?
 
答:可以以纸件形式提交的文件包括:实用新型检索报告请求、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退款请求(缴款人为非电子申请提交人)、恢复权利请求、中止请求、法院保全、无效请求、行政复议请求、由第三方或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陈述。
 
 
 
问:使用电子申请客户端提交专利电子申请的时候有时会非常缓慢,如何处理?
 
答:对于电子申请用户,首先应保证网络带宽至少为2M,并选择合适的网络环境;其次,错开提交高峰时间,大致为每天上午10—11点,下午4—7点;专利局为电子申请设有专用带宽并将进一步评估带宽饱和度,适应性调整服务器接收能力。
 
 
 
问:如何获取带有专利局业务章的实用新型检索报告和专利权评价报告?
 
答:根据《关于电子申请的有关事项的业务通知》中的要求,实用新型检索报告请求和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通过电子形式提出的,审查员在发出相关报告时应确认发文形式为纸件发文。因此,专利局默认发出纸件形式的带有专利局业务章的实用新型检索报告和专利权评价报告。
 
 
 
问:优先权文件页数非常多,单张扫描制作成图片提交非常麻烦,请问提交优先权文件的方式有哪些?
 
答:优先权文件可以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导入,也可以直接将纸件原件提交至专利局受理处。
 
 
 
问:可以代他人提交电子申请吗?
 
答:对于未委托代理机构的情况,电子申请的提交人必须是电子申请注册用户,且为该专利申请的申请人之一,作为该申请的代表人。申请文件的签名、发送以及通知书的接收,都使用该提交人的数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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