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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卫计委/龙岩市卫健委网站:http://wjw.longyan.gov.cn

龙岩市卫计委-龙岩市卫健委网站

龙岩市卫计委/龙岩市卫健委网站:http://wjw.longyan.gov.cn

龙岩市卫计委和龙岩市人口委已经合并组建为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龙岩市卫健委网站第一时间提供龙岩市卫生健康信息、卫生法规政策、医学卫生考试信息等。

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贯彻执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参与拟订所监管的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公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新机制改革,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参与拟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政策、措施、建议及实施方案。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按规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老龄工作部署,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医养结合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监督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控制吸烟和卫生科学宣传普及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修订、延续、变更的备案。

  (六)负责拟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资源配置规划,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七)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规划、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工作,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

  (八)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负责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等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九)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法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十)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健全中医药服务和管理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发展。

  (十一)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十二)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并指导实施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统计、信息分析等工作。组织实施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侨的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五)承担市委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委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市直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以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有关职责。

  (十八)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规划信息与体制改革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医政科、疾病预防控制科、综合监督科(行政审批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老龄健康科、中医科技教育科、卫生应急与保健科与宣传与人口监测家庭发展科12个职能科(室)、机关党委。    

    办公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行政中心4楼

  邮政编码:364000

  传真电话:3298396(0597)

  值班电话:3298398(0597)

  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设各科室如下:

科室名称

联系电话

 

办公室

3298398

 

人事科

3298363

 

财务科

3298376

 

规划信息与体制改革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小组办公室)

 

3295365

 

 

医政科

3298370

 

疾病预防控制科

3298381

 

综合监督科(行政审批科)

3298382

 

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3295369

 

老龄健康科

2320192

 

中医与科技教育科

3298355

 

卫生应急与保健科

3298352

 

宣传与人口监测家庭发展科

3295386

 

机关党委

329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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