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卫健委
威海市卫健委网站:http://wsjkw.weihai.gov.cn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简称:威海卫健委)权威提供威海市卫生健康管理、人口管理、医学考试等综合信息。
威海市卫健委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0631-5300007
传真 0631-5300021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3:30-17:30
办公地址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奈古山路威高民俗文化邨4号楼
威海市卫健委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卫生标准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拟订全市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承担卫生健康行业新旧动能转换有关具体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全市有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担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八)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市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指导各区市、市属开发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负责研究制定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领域重点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市属医疗机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优秀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四)对卫生健康领域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和医疗废弃物、放射性物品安全处置管理。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十五)负责医疗健康领域及相关产业发展研究和招商引资(引智)促进工作。参与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组织策划、论证产业发展项目,制定年度招商引资(引智)计划。组织宣传推介健康产业政策的地方投资环境。牵头组织产业对接活动,参与具体产业项目的策划、联络、跟踪与服务。
(十六)负责本部门城市国际化相关工作,按照城市国际化战略要求,组织、策划、实施本行业本领域城市国际化各项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