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是否可以直接认定正高级职称
问: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是否可以直接认定正高级职称?
答:可以。
根据粤人社规〔2015〕4号文,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以上、中国发明专利金奖发明人排名前2 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个人、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人选、入选“广东引进领军人才”的个人或“广东引进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的,可直接认定相应专业最高级别专业技术资格。
省突出贡献评审委员会(设省人社厅)负责认定的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