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宝鸡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工信局(中小企业局)、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我市2019年中级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将2019度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范围内具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系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申报。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1、博士研究生学历,经考察合格后直接认定;
2、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经考察合格后直接认定,或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4、大专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5、中专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
学历必须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凡2002年以后取得学历者,需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查询,并在线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2年以前取得学历者,须附学籍档案。
(三)业绩条件
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⑴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⑵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⑶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⑷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⑴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⑵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⑶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⑷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四)破格申报(晋升)条件:
1、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但长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担任企业的技术骨干,符合申报工程师其他条件的人员,可将原要求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增加3年破格申报。符合认定助理工程师而未认定的本科统招生,在原年限要求上增加1年破格申报。
2、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破格申报:
⑴个人获县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先进荣誉称号;个人获得市(厅)级三等(县区级二等)科技奖励(获奖证书有署名);参与市(厅)级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⑵在当地(县域)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良好经济效益的重点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被市级党委、政府评为纳税大户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⑶产品被授予省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产品在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中获一等奖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获奖证书有署名);新产品的研制通过市(厅)级鉴定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⑷在抢险救灾活动中表现突出,参与解决了技术难题,有县区级政府文件表彰;
⑸参与完成我省有关工程专业的行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等起草和制定;参与完成某项填补我省专业技术领域空白的工程技术工作,并具有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
⑹获得发明专利1项(为前三完成人)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均为第一完成人)。
(五)论文条件
参加工程师评审的参评人员应提供技术工作总结1份和参评论文2篇。为了积极引导工程技术人员把精力投入到生产、科研一线,评审对参评论文的发表不做要求,已经在专业期刊上发表了的论文可作为评审的科研能力参考条件。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对论文、科研等不作硬性要求,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替代。
(六)依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职称评审统一要求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44号意见,对申报工程师资格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要求。
(七)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从2015年至2019年,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三、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的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
四、评审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并胶封)
(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并胶封)
(三)本人申请书;
(四)单位出具以写实为主的业绩推荐材料及公示情况证明;
(五)证书:
1、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劳动用工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4、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七)任现职以来的各种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八)任职以来论文、论著原件;
(九)其他能证明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十)申报材料须是任现职以来形成的;
(十一)评审材料一人一袋,封面必须贴好“报送材料目录”。
(十二)其他材料(以下两项今年必须提供)
1、申报人两寸近期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5张(评审表贴3张,另交2张)。
2、个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
上述申报材料,申报人要认真填写,按评审材料目录(附表1)顺序整理。用人单位要写出综合评价意见并对申报人上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加盖公章。以上报送材料中所含相关原件经审查合格后一律退还。
五、有关情况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本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评委会对申报人可同时进行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
(二)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本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本专业岗位,须在本工作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三)对符合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要求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审职称予以政策支持倾斜。
(四)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职称评审每人200元。
六、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2019年11月5日至12月5日,评审材料报送至宝鸡市工业信息化局人教科。
地址:行政中心6号楼F座605A 联系人:郭武华
联系电话:0917-3261421
附件:(点击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查看下载)
1、评审材料目录
2、宝鸡市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单。
3、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
宝鸡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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