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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鄂尔多斯职称申报指南

2020鄂尔多斯职称申报指南

申报人员首先明确以下五点

   1. 申报条件:

  请根据《专业技术资格最新评审条件》、《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尔多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29号)、《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转发<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16号)并结合《2020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中的相关规定,确定自己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上文件如有与《2020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不符的,以《2020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中的规定为准。

   2. 申报时间:

  2020年我市高级职称申报时间为5月20日至6月15日(中小学教师、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时间另行通知)。市直中初级职称申报时间为7月6日至7月31日,旗区中初级职称申报时间由各旗区人社局自行安排。

  3.申报渠道:

  (1)高级职称申报: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材料经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各专业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见附件2)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本地区申报人员材料审核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市级、旗区无对应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和中小学副高、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材料,仍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接收,按原渠道报送。

  (2)中初级职称申报:申报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市本级申报人员将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区申报人员到旗区人社局申报。

  4.失信惩戒:建立职称申报评审失信黑名单制度,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 对学历、资历、业绩成果造假、挂靠其他单位申报及未经人社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一经评委会发现,记入失信黑名单,五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如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一经核实取消其资格,同时提交有关部门备案处理。

  5.网上申报及表格下载路径:

  申报人员首先登陆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完成网上个人信息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完成注册后,在登录页面左侧点击《职称业务办理》,进去后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入口》处点击进入,进入后点击《添加申报资格》,进入补充完整相关信息后,提交,提交完成后便可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下载以后在线下补充完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里的相关信息,然后按照要求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出来后胶印,一式2份)。《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使用A3纸打印,一式15份)。

      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所需材料及申报流程如下:

  一、高级申报

  (一)高级申报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使用A4纸,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胶印,不准用订书机装订);

  2.填写《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使用A3纸,一式15份,其中一份在单位张贴公示;

  3.有关材料附件(按《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近三年的专业课培训页(因疫情防控原因,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免除专业科目学习);公共课要求提供近三年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高级申报人员还需提供继续教育审验卡原件;因年龄原因免继续教育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公企业人员可不提供继续教育材料;

  (2)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度考核表;

  (4)公示的书面报告(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

  (5)论文、论著、专业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获奖成果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任现职以来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8)有关执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医师证等);

  (9)为缩短现场审核时间,建议申报人员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10)市直非公企业中没有中级职称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人员需提供12年社保缴费凭证,并加盖公章。(打印凭证地址:CBD行政审批大楼D区2楼)

  (二)高级申报流程

  1.申报人员首先登陆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完成网上个人信息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2.旗区及以下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报送至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盖章,再将材料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逐级上报,最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3.市本级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材料报送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二、中级申报

  (一)中级申报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使用A4纸,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胶印,不准用订书机装订);

  2.填写《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附件4),使用A3纸,一式15份,其中一份在单位张贴公示;

  3.有关材料附件(按《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近三年的专业课培训页(因疫情防控原因,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免除专业科目学习);公共课要求提供近三年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高级申报人员还需提供继续教育审验卡原件;因年龄原因免继续教育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公企业人员可不提供继续教育材料;

  (2)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度考核表;

  (4)公示的书面报告(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

  (5)论文、论著、专业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获奖成果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任现职以来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8) 有关执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医师证等);

  (9)为缩短现场审核时间,建议申报人员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10)市直非公企业中没有初级职称直接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需提供5年(本科学历)或8年(专科学历)社保缴费凭证,并加盖公章。(打印凭证地址:CBD行政审批大楼D区2楼)

  (二)中级申报流程

  1.申报人员首先登陆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完成网上个人信息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2.旗区级中级申报人员,将材料报送至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评审;市本级申报人员将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评审。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级职称申报人员需先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主管部门初审后,由主管部门按照本系统岗位设置情况统一报送至同级人社部门。

  三、中初级考核认定

  (一)中初级考核认定条件

  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不需要进行评审(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除外)。其中,大学专科毕业、工作满3年的可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中级;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在此基础上提前1年认定相应职称。

  (二)中初级考核认定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使用A4纸,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胶印,不准用订书机装订);

  2.认定初级,须提供近一年的专业课培训页;公共课要求提供近一年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认定中级,须提供近两年的专业课培训页;公共课要求提供近两年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为缩短现场审核时间,建议申报人员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三)中初级考核认定流程

  1.申报人员首先登陆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完成网上个人信息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2.旗区中初级认定人员,将材料报送至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本级申报人员将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其它要求

  1. 申报人员的网上个人信息要严格按照要求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等各种表格中需要填写的内容必须认真详细填写,不得有漏,特别是毕业证号、身份证号、上传的照片等;需要单位盖章的必须盖章,由于本人填写错误、填写不详细、不盖公章等问题导致评审不通过,责任自负。

  2.申报人员一定要按照时间要求按时申报,过期不补报。为方便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提高审核效率,建议申报人员提前打印学历认证报告供审核。

  3.各单位审核材料人员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特别是对实行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员,在审核材料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岗位比例内允许的申报人数来审核。上报材料时一并上报《2020年职称申报情况说明》;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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