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信息采集途径
会计人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完成信息采集:
(一)会计人员通过微信搜索或扫描二维码关注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微信公众号,通过该公众号(服务更全面、登录更便捷)完成信息采集,二维码如下:
(二)会计人员通过网址public.szfb.sz.gov.cn/acc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网站,或通过深圳市财政局官网(http://szfb.sz.gov.cn)首页下方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专栏,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附件。
五、其他要求
(一)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在岗在职会计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
(二)本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是按照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会计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以免影响将来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继续教育学习、会计类培训报名、会计人才选拔等工作。
(三)请各用人单位依照《会计法》有关规定,履行单位职责,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及时、准确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深圳市财政局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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