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 会计 > 中级会计职称 >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向乙公司支付货款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向乙公司支付货款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再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来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对于乙公司提出的给付请求权,甲公司拟行使不安抗辩权。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行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甲公司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 

C、甲公司可以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直接解除合同 

D、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乙公司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可以先中止,如果对方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了适当担保,不能解除合同,相反,应恢复履行;只有对方既未恢复履行能力又未提供适当担保,才可以解除合同。



  • 上一篇:企业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结转凭企业自制内部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下一篇: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  )负担


  • 相关推荐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