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综合所得的情形中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况包括
取得综合所得的情形中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况包括( )。
A.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B.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C.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D.纳税人申请退税
答案:ABCD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在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
汇算清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财税〔2017〕39号规定,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 )
A.1 200元/年(100元/月)
B.3 600元/年(300元/月)
C.2 400元/年(200元/月)
D.4 800元/年(400元/月)
答案:C
解析: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