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社局关于停止办理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继续教育学习和证书审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行业主 管部门),各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 知》(郑人社专技〔2016〕4号)要求,现将停止办理2016年 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和证书审验的要求通知如下:
1.郑州市继续教育基地须于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所有 培训任务,过后则不受理16年度及往年的培训申请,即专业技 术人员不能再学习16年度及之前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请专 业技术人员务必于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学习,未达到学时要求 的视为年度学习不合格,过后不予补办。
2.市人社局将于2017年1月12日后停止办理16年度及往 年的证书审验。请各单位在截止日前完成证书审验,个人办理业 务将不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