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宁波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甬人才发〔2013〕9号)和《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管理办法(试行)》(甬人社发〔2014〕88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0年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项目(以下简称“市级高研班”)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级高研班申报对象为全市具有承办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和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重点鼓励以下单位组织申报:
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2.具有较强学科优势或产业优势的专业学会、行业协会;
3.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及具有产学研优势的企事业单位;
4.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示范基地。
二、选题重点
选题重点应立足我市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聚焦“246”产业集群建设、“225”外贸双万亿行动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突出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高精尖缺人才的培养。
三、办班要求
市级高研班项目应坚持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原则。
1.项目主持人(主讲人)一般应由学术造诣较深、科研成果突出的专家担任。
2.内容应围绕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突出引领性、专业性和应用性。
3.形式采取专家授课、专题研讨和现场观摩相结合的教学方式,研修时间不少于3天(不能分段举办,其中现场观摩与研讨活动不少于半天)。
4.对象以我市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学员人数不少于60名。经考试(核)合格,颁发宁波市市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证书。
本年度市级高研班要求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办班。开班时间不得早于新冠疫情解除前。
四、项目类别
市级高研班申报分资助项目和自筹项目两类:
1.资助项目。入选项目列入市级高研班计划,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给予5万元资助。
2.自筹项目。入选项目列入市级高研班计划,所需经费全额由承办单位自筹。
五、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报《2020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市级高研班项目申报表》,经市级主管部门或各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推荐并盖章后,于4月8日前将材料报至市人力社保局。
材料报送内容:《申报表》(Word版电子文档及盖章后的扫描件)、主持人与授课人简介及其资质证明(盖章后的扫描件)。
2.市人力社保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市级高研班项目,并下达2020年度市级高研班计划。
请各地人力社保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市级高研班项目的申报工作。
材料受理:宁波市继续教育院;
联系人:严立红;电话:83867575;
地 址:宁波市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519室;
邮 编:315040; 电子邮箱:nbjxjyy@163.com;
附件:2020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市级高研班项目申报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