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闽清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福建省专业技术继续教育条例》、《福建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和《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开展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的通知》(榕人社培〔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安全知识提升》、《教师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三门公需课及各类专业课的网络培训课。现将有关学习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全县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二、培训方式:
采用网络培训、网上考试的方式开展培训工作,各学员在能够链接互联网的电脑上,通过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minqing.fjlearning.com(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协议方福建华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平台)进入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远程培训服务平台,根据报名时选择的课程进行上网学习,课程学习进度完成后,学员直接在网上考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取消预约与现场考试),网络考试合格的,由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继续教育学时证书,并按有关规定作为聘任、续聘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报考专业技术职称的依据。
三、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开展继续教育公修课及专业课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单位及下属单位的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保证继续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四、报名方式:
1.培训报名地点:闽清县人社局三楼就业促进科,联系人:余文谨、卓莹,联系电话:13506982808、15859196992。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6日至6月5日。
3.各单位或个人报名时请随带纸质报名表一份,并发一份电子版至邮箱249936814@qq.com。今年的报名表在网络培训平台的“下载中心”下载。
五、培训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08〕372号)规定:培训收费标准为3元/学时,采取网络方式考试的考试费20元/人、门。
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