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郑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
2019年度,全市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管理部门按照省市要求,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互联网+继续教育”理念进一步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拓展,完成继续教育合格率明显提高。其中,继续教育整体完成较好的县(市、区)有中牟县、新郑市、二七区、中原区、郑东新区等,较好的市直单位有市卫健委、市园林局、市文物局、市民政局等,85家市直事业单位按规定增加年度考核优秀比例。
2020年度,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办〔2020〕21号)、《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办法》(郑人社专技〔2012〕11号)和《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细则(暂行)》(郑人社办〔2017〕25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象为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所有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驻郑省、部属单位中在我市参加职称评聘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2020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课主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爱国奋斗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能力、知识产权等专题教育学习内容;公需科目选修课主要围绕科技前沿、经济热点、传统文化、职业素养、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内容。
2020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
三、组织方式
(一)公需科目。公需科目培训由市人社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具体实施。采取网络教育与集中面授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网络学习平台进行学习,或参加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培训班学习。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培训由市直各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无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流动专业技术人员可依托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采取面授或网络学习的形式具体实施。
四、学时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登记继续教育学时(http://www.hnzjgl.gov.cn/),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级人社部门均要在服务平台上注册登记。
(一)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一年为一个学时周期,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当年学时超出90学时的,超出部分不记入下一年度学时。
(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登记学时。公需科目在网上参加学习的,可自动登记学时;参加面授培训、研修班、学术讲座、新技术推广等各类继续教育活动及“智汇郑州”专项人才培养计划的,按市人社局备案或认定学时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