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重庆南川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通知
关于发布2020年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增强创新创业能力,按照《重庆市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室《关于发布我市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渝人社办〔2020〕195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的函》(渝人服函〔2020〕2 号)要求,现发布2020年度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
一、培训对象
区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市委五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等我市发展方向和重大战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部署推进实施,落实“六稳”“六保”思路举措,公共安全配套制度建设与公众心理疏导,脱贫攻坚等专题。
三、培训方式
登陆重庆人社培训网(http://www.cqrspx.cn),点击培训入口栏目中的“重庆市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学习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在平台提供的学习内容中按必修科目、选修科目要求选择课程修完30 学时即可认定为完成当年的公需科目学习任务。修完固定学时可在线查看、下载和打印培训证书。
补学 2016 至 2019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程的学员,在“重庆市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学习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在平台提供的学习内容中选择相应年度的课程内容,修完要求学时即可在线查看、下载和打印该年度培训证书。补学费用按照 33 元/人.年收取。
已在其他网站缴费但未完成学习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填写《重庆市 2020 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操作手册》中的 《 2016-2019 年公需科目缴费凭证表》发送至cqgxkm@cqhrsp.com邮箱,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一般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可免费进入重庆人社培训网进行补学。确已缴费但无法提供缴费凭证的,须填写《缴费承诺书》发送至cqgxkm@cqhrsp.com 邮箱,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一般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可免费进入重庆人社培训网进行补学。《缴费承诺书》将纳入本人诚信档案管理。《2016-2019 年公需科目缴费凭证表》、《缴费承诺书》可在重庆人社培训网下载中心下载。
四、培训时间
即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五、培训费用
(一)收费标准:培训费为 33 元/人(含培训、档案管理等服务),费用由学员单位按规定报销(在本单位继续教育经费中列支)。
(二)团体缴费
为满足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需要,同时为减轻报名单位财务工作量,请学员人数较多并且要求统一开具 1 张发票的企事业单位,安排专人在网上为本单位所有学员进行一次性团体购买课程,然后申请电子发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重庆市2020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操作手册)
六、结果使用
(一)凡参加职称评审的专技人员必须提供《公需科目》合格证,并作为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和职(执)业资格注册的重要依据。
(二)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是《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各类专技人员要树立终身学习和自觉学习的理念,珍惜机会,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七、有关要求
(一)广泛动员宣传。各单位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宣传继续教育政策,确保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顺利开展。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学习培训情况的组织动员,按规定落实职工教育经费,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必要保障,为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网上注册、学习培训、登记学时等做好服务工作。
八、联系方式
(一)服务平台问题与处理电话:400-618-7500;
(二)服务平台监督电话:400-023-9229。
附件:
1、2020 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操作手册
2、2020 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学员报名名单
3、2016-2019 年公需科目缴费凭证
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7日
附件下载:
南川2020年公需科目培训通知(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