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平度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的通知
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平度市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现对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级审验及高级初审
(一)平度市所属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中级职称的继续教育学分审验和申报高级职称的继续教育学分初审工作,由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以下称平度市人社局专技科)。本年度不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无需申报。
审验近5年(即2016年-2020年)的继续教育材料,审验依据《关于实施<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青人发〔2002〕19号)。
参加职称外语和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者,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登记继续教育学时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269号)执行。
2019年参加“学习强国”学习积分达到2000分及以上者,可认定为2019年取得30学时,折算为6学分,审验时提交学习积分截图。
在国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经 SCI 收录的文章需提供具备查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索材料,非中文版的还需同时提供论文的中文译本。
(二)根据青人社办字〔2013〕125号文件,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卫生人才中心)负责我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初级、中级职称的继续教育学分审验和申报卫生高级职称的继续教育学分初审工作,具体安排详见青岛卫生人才网(www.wsrc.cn),联系电话82969267。
(三)会计、中小学教师和中专教师等系列按照青岛市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高级审验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以下称青岛市人社局专技处)负责申报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分审验工作,审验近5年的材料,审验依据《关于实施<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青人发〔2002〕19号)。
三、携带材料
各单位对本单位需要审验的继续教育学分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后集中办理。
1.携带2016年至2020年期间能够证明继续教育学分的相关原始材料。其中,发表的论文、著作在提交原件时,需同时提交论文中“有主管机关的封面、目录、署名文章”3页的复印件或著作中“封面、书号、编著”3页的复印件,分别装订后由单位审核人在首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请按照下列顺序装订:
论文复印内容:
(1) 有主管机关的封面
(2) 目录页(标注出作者的条目)
(3) 署名文章页
著作复印内容:
(1) 封面页
(2) 书号页
(3) 编著页
2.学习强国个人积分截图纸质版一份(手机打开“学习强国”点击首页右上角本人姓名处,截图此页),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申报单位须填写附件《学分审验汇总表》(中级和高级分别汇总),并提报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携带u盘)各一份。
四、审验时间、地点
高级初审时间:
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8月28日上午下班前
初中级审验时间:
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10日(工作日)
审验地点:平度市人社局专技科(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412房间,联系电话:87362331)
请各单位收齐本单位材料后安排专人按规定时间(各单位务必提前两个工作日电话预约审验日期)办理学分审验,专技人员本人携带材料前来办理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0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汇总表
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1日
附件
2020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汇总表
主管部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申报职称名称 工作单位名称 学分数 备注
注:1.“主管部门、经办人、联系电话、年月日”等信息要填写齐全,人数较多时自行附页;
2.“申报职称名称”必须填写具体名称,如“主任医师、高级工程师”等,不得填写“高级、副高、正高”等;
3.注意身份证号不要缺位或多位;“工作单位名称”字数较多时应缩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