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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济宁药品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2021济宁药品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药品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一、学习内容
2021年我市药品技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为:
(一)必修课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12学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10学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8学分)
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0学分)
(二)个人选修课程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号)(5学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5学分)
3.《药品行政保护条例》(5学分)
4.《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5学分)
5.《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5学分)
6.《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5学分)
7.《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5学分)
8.《微生物检验技术》(3学分)
9.《实验用菌种管理》(3学分)
10.《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3学分)
11.《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5学分)
12.《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5学分)
13.《分子生物学检测基础知识》(3学分)
14.《实验室质量控制知识》(3学分)
15.《实验室安全管理》(3学分)
二、学时要求
药品技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执行),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三、学习形式
由用人单位自主开展培训或委托开展培训或参加指定的网络培训。
四、专业科目学时的认定
专业科目学时由用人单位负责认定。药品技术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用人单位应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联系单位: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332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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