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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济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2021济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制定本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2021年我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为:
(一)必修课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8学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8学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8学分)
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8学分)
5、动物防疫法(8学分)
6、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8学分)
(二)个人选修课程(任选3门)
1、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6学分)
2、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6学分)
3、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6学分)
4、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6学分)
5、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6学分)
6、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6学分)
7、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6学分)
8、肥料登记管理办法(6学分)
9、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6学分)
10、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6学分)
11、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毒)种保藏管理办法(6学分)
12、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6学分)
13、动物检疫管理办法(6学分)
14、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6学分)
二、学时要求
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执行),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三、学习形式
由用人单位自主开展培训或委托开展培训或参加指定的网络培训。
四、专业科目学时的认定
专业科目学时由用人单位负责认定。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用人单位应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联系单位: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2348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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