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济南药品技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济南市药品技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各部门:
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度药品技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8月1日—2021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安排专业课补学。
申报2021年度中级药品技术专业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2021年9月上旬完成公需科目和专业课的学时,以免影响本年度职称申报工作。
二、学习内容和要求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从事药品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药品技术工作拟申报评审中级药品技术职称的技能人员,均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申报晋升中级职称的,须在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完成2017-2020年度公需科目每年30学时;2021年度公需科目30学时和专业科目60学时。参加职称评审时请提交《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三、学习的形式和途径
专业科目主要采取线上和线下培训方式开展。具体操作为:
(一)线上方式:登录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简称继续教育平台,网址:http://221.214.69.254:9090/)点击“专业课广场”栏目,选择“药品技术”参加学习,完成60学时。
(二)手机端方式:下载“泉城专技学堂”手机APP进行远程学习,完成60学时。
四、培训费用
按照《关于调整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济人社字〔2021〕25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免费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为加强资金监管,专业课培训期间需进行人脸识别,确保实名制培训。
五、工作要求
用人单位要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时间,努力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应学尽学”。
济南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