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莱西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
关于做好2026年度莱西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扎实推进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升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能力,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时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各主管部门(单位)在审核职称申报材料时,须严格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对于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不能申报及参加当年度职称评审。
二、学时认定
2026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审核确认采取网上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登录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以下简称市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网址为:https://www.qdjxjy.com.cn/),注册并上传材料 → 用人单位审核确认 → 专业技术人员将结果上传至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市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学习帮助”专栏。
我市卫生、中小学教师、会计职称系列的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登记等工作,分别由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并按其规定执行。
三、学习内容
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公需科目:重点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 会/ 主/ 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新质生产力”等专题开展学习;鼓励自主选择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医养健康、人才国际化、科学精神培育、团队合作建设、人文素养等方面课程。2026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培训采用线上学习的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市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网址:https://www.qdjxjy.com.cn/),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完成学习后,平台将自动计入“个人学时”。
(二)专业科目:应结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立足科技前 沿,对接国家战略,服务我市发展,以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目标,围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课程开展学习。
四、学时获取途径
(一)参加青岛市继续教育学习平台课程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获得学时。
(二)行业主管部门(单位)、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市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培训,经承办单位报市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备案,且结课审核合格后,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获得学时。具体情况如下:
1.参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的公需科目学习,考试合格的,以学习培训证书或考试合格公布通知为证明材料,登记学时,每年不超过30学时。
2.参加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或青岛市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线下培训,以签到表、现场照片(含有培训名称、日期、人员全景等)、开班审批表等为证明材料,按实际学时予以认定,每天不超过8学时。
3.2026年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的线下培训,以及国家级、省市级高级研修项目,参加学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实际学时的2倍予以认定,每天不超16
学时。具体以签到表、现场照片(含有培训名称、日期、人员全景等)及开班审批表等为证明材料。
4.参加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或青岛市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线上培训,按实际学时予以审核确认,每天不超过8学时,以学员花名册、含有学员姓名的学习过程截图、考核情况及开班审批表等为证明材料。对于通过微信或微信群等形式组织的线上培训,不予认定学时。
(三)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也可认定相应 学时。专业技术人员需在市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线下提报证明材 料,录入学时,用人单位审核确认,获得学时。
1.参加用人单位或其他部门举办的学术会议、专题讲座、 模拟实训实操、技术操作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活动,经用人单 位审核确认后,可获得学时,每天不超过8学时。具体以活动通知、培训通知或培训证书等为证明材料。
2.参加各类自学考试、在职学历教育及出国(境)考察,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后,可获得学时,每项按10学时折算,每年累计不超过40学时。自学考试和在职学历教育以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出具的成绩单等为证明材料;参加出国(境)考察,以邀请函、考察报告或总结等为证明材料。
3.当年获得的各种技术奖励,取得的专利,完成的学术课 题、行业标准,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著作、译著等,经 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后,可获得学时,每项按10学时折算,每年累计不超过30学时(同一项目成果,不重复计算)。以相关证书、论文录用通知、含有作者名称的论文(著作)相关复印件等为证明材料。
4.参加全国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以及行业公认的国际注册类考试,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后,可获得学时,每项按 16学时折算,其中注册考试类按每门课程折算。须上传考试通 过等证明材料。
5.参加专家服务基层、职称评审、人事考试阅卷、职业技 能等级评价、重大人才项目评审等活动的受邀专家,经用人单 位审核确认后,可获得学时,每天不超过8学时。以邀请函或 邀请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为证明材料。
6.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援派,以及到基层参加支教、 支农、支医、扶贫等工作,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后,可获得学 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不足一年的,按月份比例计算)。以相关文件为证明材料。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后,可直接获 得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不足一年的, 按月份比例计算)。
(1)因公派,年度在境外工作超过6个月,提供境外工作证明的。
(2)因受伤、患重病,年度内请假超过6个月,提供用人单位及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的。
(3)女职工休产假,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相关产假证明的。
五、职责分工
我市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 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管理、统筹协调。
(二)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管理、统筹协调,负责对所属单位开展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做好继续教育制度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工作。
(三)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障 学习时间及相关待遇;建立继续教育档案,如实考核、登记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情况。
六、工作要求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应严格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其考核评价、岗位聘任和申报职称的重 要条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注册必要条件的规定。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作用,加大政策宣传与指导,立足行业特性,规范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主动实施继续教育学习,提高更新知识结构的自觉性。
(二)压实主体责任。用人单位应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为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创造有利条件,并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确认登记工作。
(三)从严检查监督。用人单位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审核登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进行检查,对在继续教育工作中履职不力、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按职称申报失信行为予以惩戒并全市通报。
(联系人:梁连涛,联系电话:88475177)
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