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的客体-公众
公共关系的客体指的是公共关系活动的工作对象,即社会组织进行传播和沟通的对象。公共关系的客体是公众。公共关系中的公众不同于其他领域、其他学科的公众,在公共关系中有其特定的含义,指的是那些与一定的社会组织存在着直接或潜在的关系,并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有着互动关系的群体。
按公众与组织的关系划分,可将公众分为内部公众和外部公众两大类。
按公众对组织的重要性,可将公众分为首要公众、次要公众和边缘公众。首要公众、次要公众和边缘公众的划分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情况下可以相互转化。
按公众的动态发展过程,可将公众分为行动公众、知晓公众、潜在公众和非公众。
按组织对公众的喜恶程度,可将公众分为受欢迎公众、被追求的公众和不受欢迎的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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