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吉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入口
2023年度吉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入口:http://jl.gsxt.gov.cn/index.html
2023年度吉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公示须知
一、报送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在吉林省市场监管厅登记注册的企业、分支机构、在华经营外国企业。
二、报送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在法定报送期间内,企业应当合理安排时间,尽早报送。
三、报送方式
企业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网址:http://jl.gsxt.gov.cn/index.html),在系统首页通过“企业信息填报”入口进入“工商联络员登录”,登录后按照页面上《填报须知》的要求进行填报。完整填报并提交成功即为完成年报,选择公示的信息依法向社会公示。
年度报告信息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可以自主修改,在此之后修改需经登记机关同意。已填报的年度报告信息和历次修改记录均向社会公示。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自2020年度年报填报开始,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