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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交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能否按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交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能否按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问: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交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能否按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解答: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建筑服务,可以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建设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除上述情形外,一般纳税人应当就同一简易计税方法项目的全部应税交易一并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问:企业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否影响企业纳税缴费信用评价?

解答: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等未依法办理汇算清缴的,关联纳入企业纳税信用评价。

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或企业财务负责人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指标扣分标准为5分。

文件依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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