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哪些机构可以享受家庭服务业就业扶持政策?
答: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性质,从事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和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机构,具备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家庭服务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稳定就业岗位奖励。
9.家庭服务机构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家庭服务机构在2011年11月30日以后,新招用青岛市城乡劳动者并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由市、区(市)财政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其中,新招用人员属本市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18%、基本医疗保险9%、失业保险1%的比例计算
10.家庭服务机构从业人数达到多少人可申报稳定就业岗位奖励?
答:家庭服务机构的员工制在岗职工中,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从事家庭服务工作或对家庭服务业务管理的人数,年度内(12个月)月平均达到30人(含30人)以上,其中,管理人员数不超过拟享受政策人数1/3的,从第一个满30人的月份开始计算,每满12个月的,可申报一次家庭服务业稳定就业岗位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奖励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11.在青就业毕业生的派遣期是多长时间?
答:自2012年毕业生起,在本市就业的派遣期调整为三年,毕业生可在三年内办理派遣和改派手续,改派次数由现在的一次调整为两次。2011年之前的毕业生派遣期仍为两年。
12.来青就业的外地研究生住房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2012年以后毕业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在青就业国内研究生,及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2012年以后来青就业的留学毕业生,在青落户且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五险”的,2012年7月1日起,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400元。
13.享受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毕业生的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答:青岛生源全日制国内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继续升学、参军毕业生),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毕业生毕业后可持相关材料到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中心申领。
14.“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服务期间有何待遇?
答:根据《关于调整“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服务期间补贴的通知》(青人办发[2009]241号)规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交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生活交通补贴参照区市街道、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各区市现行规定,各项保险费缴纳数额,参照本区市街道、乡镇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确定。
15.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青岛籍毕业生和驻青普通高校应届未就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毕业生年度内可按照《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基地管理办法》(青人社〔2010〕122号)规定的程序,在我市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基地按照我市公布的所在区(市)最低工资标准为见习毕业生发放就业见习补贴,见习补贴由见习基地负担50%,见习地区(市)财政补助25%,市财政补助25%。其他非青岛籍毕业生,由见习基地按照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提供基本生活补贴。有条件的见习基地也可适当提高自负部分的补贴标准。
16.高校毕业生综合职业能力培训的培训模式是什么?
答:高校毕业生综合职业能力培训包括职商提升培训和岗位见习培训两部分,不少于700课时。其中:(1)职商提升培训。职商提升培训是一种以应用为目的,以实战为核心,以能力为主线,以职业为背景,以模拟实践培训为手段,采用模拟职场,任务驱动,行动导向,教、学、做合一的培训模式。包括理论知识培训和模拟实践培训两部分,共160课时。(2)岗位见习培训学员完成职商提升培训后,可安排进入见习基地参加岗位见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岗位实际操作能力和专业技能水平,不少于540课时。
17.青岛市大学生人才储备计划都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青岛大学生人才储备计划: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派遣期内本科以上学历未就业大学生,在国(境)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毕业5年内的未就业大学生均可申请加入储备中心。进入储备中心的高校毕业生,可优先推荐参加就业见习培训;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进入事业单位人才储备岗位见习;可免费参加一次由政府财政补贴的综合职业能力培训;进入人才储备中心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在见习期内即可享受研究生住房补贴,就业后最长可连续享受3年;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和211、985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可实行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对进入储备中心的高校毕业生,在签订服务协议半年后仍未就业的,自第7个月起可享受政府提供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每月310元的生活补助费。
18.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实施范围包括哪些?
答:创业引领计划重点面向驻青各高校在校大学生和在我市创业就业的毕业5年期内的高校毕业生。
19.大学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对符合申领条件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市内三区为5000元,其他区市由当地自行确定。
20.在青创业的青岛籍大学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自谋职业扶持金的条件包括哪些?
答:在青创业的青岛籍大学生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注册时间在2011年10月1日以后,有效期在1年以上,有固定营业场所并办理就业手续,且在申领补贴时正常经营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和自谋职业扶持金。
21 .在青创业的非青岛籍大学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条件包括哪些?
答:毕业5年内非青岛籍大学生在青岛创办企业正常经营满2年且本人由所创办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投缴社会保险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市内三区为5000元,其他区市由当地自行确定。
22.对于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有何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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